关于进一步规范并做好人才引进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7-01-15 [来源]:

人事字〔2016〕12号

各学院、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人才引进的相关工作,确保工作质量,提高人才引进工作效率,根据《井冈山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修订)》(井大党发[2015]4号)精神,现就有关事项要求强调如下:

一、试讲准备

1. 用人单位提前七个工作日以上将考核时间、地点告知人事处、教务处,并将面试人员的基本情况、受教育状况、工作经历、主要业绩等(按求职要求)书面材料送交人事处人事科初审;

2. 人事科审核进人计划、需求专业、基本条件、面试人数(应聘岗位学历要求硕士研究生者,原则上须有3人以上应聘方可组织统一试讲)等,并在2个工作日内答复用人单位。

二、面试考核

1. 用人单位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考核。由用人单位负责人主持,面试考核组由本学科骨干老师、督导委老师等7人以上组成;

2. 应聘教学科研岗的博士原则上要求作一场学术报告,硕士讲授一堂理论教学课;应聘其他岗位的人员视学科、专业和岗位要求,讲授实验课、操作课;

3. 考核组每个成员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评议,并将考评意见详细记录,考评意见记录的末尾形成是否同意引进的综合意见,并由考核组签名认可。

三、材料报送

请按以下顺序及要求提供材料:

1. 用人单位报告。题目《井冈山大学××学院引进人才面试考核情况》,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应聘岗位、试讲人数、试讲结果、建议引进对象、考核组构成及人数等情况并加盖公章;

2. 填写《井冈山大学人员引进(调入)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要求用A4纸打印个人基本情况、家庭状况、学习经历、工作经历、主要科研成果、获奖情况等栏目内容,填写必须详细,尤其是涉及家属随调,配偶状况必须按要求填写清楚;表中栏目均要求填写,不能空栏,无相应情况者须在栏目中填写“无”字;《审批表》报人事处之前须经科研处审核科研业绩并加盖科研处公章;专家组意见必须有全体专家成员签名;用人单位派员陪同应聘人员(面试考核通过者)到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做心理测试;用人单位填写综合考察意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 个人简历(或求职书)及科研成果等材料;

4. 本科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及有关证书复印件;

5. 试讲评教记录必须有详细的原始评议,按时间、地点、参加人、主持人、评议内容、综合意见、评议人员签名等依次详细记录;

四.其他要求

1. 应聘者为四类以上人才、待遇面议者,要求必须有三个以上不同单位的校外专家进行评审,并签署评审意见。

2. 请用人单位务必加大人才引进力度,严格把关,努力保质保量完成引才任务,并按要求做好人才引进的工作,避免因程序和材料内容不符合要求而使工作受到不良影响。

特此通知

附:《井冈山大学人员引进(调入)审批表》(新表)

人事处

〇一六年五月十六日

井冈山大学人事处 2016年5月16日印发

(共印20份)

发表日期:2017-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