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百千万人才工程”省级人选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7-01-15 [来源]:

人事字[2016]11号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6年百千万人才工程省级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16〕201号)的精神,现就我校做好2016年“百千万人才工程”省级人选选拔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分配给我校“百千万人才工程”省级人选推荐指标为:5名,符合条件人员均可申报(文件详细内容、相关表格及程序可登录人事处网页“通知公告”中点击进入此通知,在此通知下方点击相关附件进行下载)。

2、请各学院接本通知后,根据赣人社字〔2016〕201号文件的具体要求组织所属人员(含学科归属相关学院的其他部门人员)认真开展“百千万人才工程”省级人选选拔推荐工作,严把推荐人选条件审核关,推荐人选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不符合申报条件一律不得推荐。

3、需要报送的材料如下:

(一)相关表格及电子稿。1.省级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1份,按推荐顺序排列;2.推荐人选情况登记表3份;3.推荐人选个人信息简表1份;4.推荐人选业绩汇总表1份。

(二)证明材料1份。应包含推荐人选情况登记表中有关重要内容,重点包括: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及现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获奖证书及获基金资助证明复印件,代表论文的刊物封面、版权页、目录页、内容等复印件以及代表著作的封面、版权页、目录页复印件,专利授权、科研(技术)成果等材料复印件。证明材料装订一册,注意精简,突出重点,正反面打印,一般不超过200个页码,由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省直主管单位、中央驻赣单位人事部门负责审核,并在目录页和骑缝处加盖印章。

上述材料务必在5月6日前一并报校人事处人力资源科(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153466977@qq.com邮箱),逾期不予受理(所有材料均不退回)。

联系人:傅川 联系电话:0796-8100461

特此通知。

人事处

2016年4月19日

发表日期:2017-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