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对长期从教教师颁发荣誉证书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7-01-15 [来源]:

人事字〔2016〕14号

各学院、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师资处《关于做好2016年度长期从教教师荣誉证书颁发工作的通知》(赣教师字〔2016〕10号)文件精神,现向各学院、部门转发该通知,请严格按照文件中的“对象和条件”和“从教年限的计算办法”认真筛选所属人员,并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填报相应申报表格。

请各学院、部门于2016年6月19日前务必将《江西省长期从教荣誉证书申报表》、《江西省长期从教荣誉证书申报人员信息汇总表》纸质稿加盖公章后统一报送至人事处人力资源科,电子版请统一编写邮件名及文件名“某某学院(部门)-某某教师”发送至邮箱:153466977@qq.com。

2015年已获得长期从教荣誉证书的,不再申报。

附件:1、《关于做好2016年度长期从教教师荣誉证书颁发工作的通知》

2、《江西省长期从教荣誉证书申报表》

3、《江西省长期从教荣誉证书申报人员信息汇总表》

人事处

2016年5月25日

发表日期:2017-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