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字〔2016〕15号
各学院:
根据《井冈山大学优秀教师评选办法》(试行)(井大发[2008]5号)(以下简称《评选办法》)文件,我校决定开展2016年校级优秀教师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和推荐名额
本次评选“优秀教师”25名,各学院推荐名额详见附件。
二、评选推荐范围和条件
优秀教师的评选和推荐范围为我校从事高等教育教学工作满3年以上,且当年教学质量考核为优秀的在编在职在聘的教师岗位人员,具体评选和推荐条件详见《评选办法》。
三、工作要求
1、评选和推荐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评审,认真把关。
2、请各学院严格按照评选和推荐条件,按名额确定推荐人选后,从人事处网页上下载并填写《井冈山大学优秀教师推荐表》报人事处,同时报电子版至人事处邮箱153466977@qq.com。
3、《推荐表》中教学研究及科研成果统计范围为2015-2016学年度,并报送业绩材料原件(经审查后退回)。报送时间截至2016年7月5日,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井冈山大学2016年优秀教师推荐名额分配表
人事处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日
井冈山大学2016年优秀教师推荐名额分配表
学 院
| 名 额
| 学 院
| 名 额
|
政法学院
| 1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1
|
人文学院
| 2
| 电子与信息传媒学院
| 2
|
外国语学院
| 3
| 教育学院
| 1
|
商学院
| 2
| 医学部
| 3
|
数理学院
| 2
| 艺术学院
| 2
|
机电工程学院
| 1
| 体育学院
| 2
|
化学化工学院
| 1
| 建筑工程学院
| 1
|
生命科学学院
| 1
| 合计
| 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