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校2016年优秀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7-01-15 [来源]:

人事字〔2016〕15号

各学院:

根据《井冈山大学优秀教师评选办法》(试行)(井大发[2008]5号)(以下简称《评选办法》)文件,我校决定开展2016年校级优秀教师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和推荐名额

本次评选“优秀教师”25名,各学院推荐名额详见附件。

二、评选推荐范围和条件

优秀教师的评选和推荐范围为我校从事高等教育教学工作满3年以上,且当年教学质量考核为优秀的在编在职在聘的教师岗位人员,具体评选和推荐条件详见《评选办法》。

三、工作要求

1、评选和推荐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评审,认真把关。

2、请各学院严格按照评选和推荐条件,按名额确定推荐人选后,从人事处网页上下载并填写《井冈山大学优秀教师推荐表》报人事处,同时报电子版至人事处邮箱153466977@qq.com。

3、《推荐表》中教学研究及科研成果统计范围为2015-2016学年度,并报送业绩材料原件(经审查后退回)。报送时间截至2016年7月5日,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井冈山大学2016年优秀教师推荐名额分配表

人事处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日

井冈山大学2016年优秀教师推荐名额分配表

学 院

名 额

学 院

名 额

政法学院

1

马克思主义学院

1

人文学院

2

电子与信息传媒学院

2

外国语学院

3

教育学院

1

商学院

2

医学部

3

数理学院

2

艺术学院

2

机电工程学院

1

体育学院

2

化学化工学院

1

建筑工程学院

1

生命科学学院

1

合计

25

发表日期:2017-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