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7-01-05 [来源]:

人事字〔2016〕18号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 2016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发[2016]243号)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就2016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符合相应系列(专业)资格条件的正式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二、资格条件

2016年度申报评审的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按《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条件(2011年修订版)》(赣人社发【2011】47号)执行。

三、起终算时间

2016年申报晋升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其学历、学位、资历(资格、聘任时间)、工作年限、业绩(含论文、论著)等终算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时间按年头计算。业绩从取得现资格之年起计算。

四、政策规定

1.从2015年起,适当放宽职称外语要求,评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和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不作职称外语要求;年满50周岁专业技术人员可免试职称外语。

2.从2015年起,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评聘专业技术资格、职务必要条件,评定专业技术资格或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时,不需要提供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

3.关于省外来赣人员职称确认。从2015年起,省外来赣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不再换发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省外来赣人员在我省评定专业技术资格或聘任专业技术职务需一并提供省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省外来赣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申报表》。

五、材料要求

1.学历、学位证书

凡1990年以后取得的国内大专及以上学历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生成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二维码验证有效期至2016年9月;国外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港澳台地区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或佐证材料经所在单位确认,并加盖公章后,与所提交的学历学位复印件一并贴在《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审查表》中。

2.课题

科研课题须提供立项证明材料(《课题立项合同书》)、结题证明材料(《结题报告》或《验收报告》或《科技成果鉴定证书》)等一套完整的原件资料。科研课题材料中主要研究人员名单(申报人员名字处)须加盖课题立项名单或鉴定(验收)单位公章。

3.获奖

奖励证书须附颁奖部门下发的获奖文件或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

4.所有申报表须网上下载打印,具体材料如下:

(1)《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查表》(表一1份);

(2)《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表二2份);

(3)《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表三1份);

(4)《业绩材料目录》;

(5)毕业证书、高校教师资格证原件;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6)个人社保参保缴费证明(或《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备案表》或《工资变动审批表》(由人事处提供);

六、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工作程序

1.个人申报;

2.各学院(单位)组成由领导和群众代表参加的评审推荐工作小组,负责对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学术水平、业务能力、工作业绩和职业道德进行评估,并提出推荐意见。对不属实、弄虚作假者,取消其申报资格;

3.人事处将申报人员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审查表》送省人保厅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者再报学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4.评审委员会根据任职条件和相关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鉴定、评审,并做出评价结论;

5.对通过评审的人员进行公示;

6.将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提交学校党政会议审定;

7.将审定结果报省人保厅批复。

六、评审工作时间安排

1.6月27日—7月5日,申报人到人事处备案,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9月3日—9月6日,申报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各类申报材料提交人事处(具体安排见附件1);

3.9月10日前,人事处完成对申报材料的初审,并汇总情况报省人保厅专业技术管理部门进行资格审查;

4. 9月20日前教务处完成对申报人员的教学工作量和教学质量的审核;9月30日前科研处完成对申报人员的课题、论文、论著等科研成果的审核;

5.11月10日前,召开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会议进行评审。

七、收费标准及方式

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答辩等费用的收取,按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收费标准的函》(赣发改收费字[2004]523号)文件执行,标准为:高级职称评审费350元/人;中级职称评审费150元/人;申报正高职称和破格副高职称的人员还需另交答辩费100元/人,交至学校财务(户名:井冈山大学,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江西省吉安市青原支行,帐号:3600 1451 0200 5000 4644),缴费时请注明“职称评审费和本人姓名”。


附件1:《2016年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材料接收时间安排表》

附件2: 2016年职称申报材料

人 事 处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二日

  • 附件【附件1.docx】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