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大党办字〔2014〕25号
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学校信息,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规定、江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高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赣教函〔2014〕117号)要求和《井冈山大学信息公开实施细则》(井大发〔2010〕5 号),结合学校实际,编制《井冈山大学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学校依据相关职责和法规在开展办学活动和提供社会公共服务过程中产生、制作、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之外,均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指南》根据具体情况不断更新、完善,可以在井冈山大学网站(http://www.jgsu.edu.cn)信息公开栏目上查阅。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学校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有以下十六类:
1.学校概况信息
2.重大改革与决策信息
3.教学管理信息
4.科研管理信息
5.校企合作信息
6.学生事务信息
7.干部、人事与人才工作信息
8.财务管理信息
9.房屋资产管理信息
10.物资设备采购管理信息
11.基建与维修工程管理信息
12.国际合作与交流信息
13.监察工作信息
14.校园安全信息
15.后勤服务信息
16.其他信息
以上各类公开信息有关内容,可以在学校网站信息公开栏目中查阅《井冈山大学信息公开事项清单》。
(二)公开形式
对主动公开信息,学校主要采取校园网站、校报校刊、有关文件、相关会议以及便于公众及时准确获得信息的其他形式公开。网上公开的信息以电子文档形式保存。
(三)公开时限
学校主动公开的信息,自该信息制作完成或者获取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公开的信息内容发生变更的,在变更后20个工作日内予以更新。
(四)查询方式
师生员工及有关社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登录井冈山大学网站,进入“信息公开”栏目,查阅《井冈山大学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获取有关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自身学习、科研、工作等特殊需要,可以以书面形式向学校申请获取学校主动公开以外的相关信息。
(一)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井冈山
大学校长办公室)
办公地址: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学苑路28 号井冈山大
学校园内
邮政编码:343009
联系电话:0796-8103282 0796-8115020
传真号码:0796-8100455
电子邮箱:bgs@jgsu.edu.cn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15:00—17:00
(法定节假日和寒暑假除外)
(二)申请程序
1.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采取下列方式提出申请: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校当场递交书面申请。
(2)通过电子邮件申请。申请人将书面申请发至受理机构电子邮箱。
(3)通过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学校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学校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申请人在提出信息公开申请的同时,填写《井冈山大学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表》(样表附后,可复制,以下简称《申请表》),一并递交受理机构。申请人为公民的,需出具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出具单位委托书及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能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受理申请。收到申请后,由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申请人的有关材料的真实性和《申请表》的要件是否完备等进行审查,对于材料齐全、真实以及《申请表》要件完备且申请理由充足的,可以当场予以受理;对于材料不齐全、不真实或《申请表》要件不完备或申请理由不充足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正,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本次申请。
3.答复申请。对于已受理的申请,由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移转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办理、答复。有关职能部门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接受受理申请之日起根据下列情况在15个工作日内分别作出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不属于学校职责范围的或者该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信息的职责单位的,告知申请人该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4)申请公开的信息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能够区分处理的,告知申请人并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对不予公开的部分说明理由;
(5)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申请人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本次申请;
(6)同一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重复向学校申请公开同一信息,学校已经作出答复且该信息未发生变化的,告知申请人不再重复处理;
(7)学校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的其他答复。
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校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可延长15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学校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
学校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一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待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学校依申请提供的信息,将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收取检
索、复制、邮寄等费用。
三、不予公开的信息
1.属于国家秘密的;
2.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
3.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造成不当侵害的;
4.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学校规定的不予公开的其他信息。
四、信息公开的监督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校未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校监察室举报(电话:0796- 8100464),也可以向江西省教育厅投诉(电话:0791-86765271)。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校在信息公开工作中的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井冈山大学信息公开申请表
中共井冈山大学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11月10日印发
附件
井冈山大学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表
编号:
申 请 人 信 息
| 公 民 | 姓 名 |
| 工作单位 |
|
证件名称 |
| 证件号码 |
|
联系电话 |
| 传 真 |
|
电子邮箱 |
| 邮政编码 |
|
联系地址 |
|
法 人 或 其 他 组 织 | 名 称 |
|
组织机构代码 |
|
法定代表人 |
| 联系人 姓名 |
|
联系人 电话 |
| 传 真 |
|
电子邮箱 |
|
联系地址 |
|
申请时间 | 年 月 日 |
所需 信息 情况 | 所需信 息的内 容描述 |
|
所需信息的用途 |
|
获取信息的方式(可选): □邮寄 □电子邮件 □传真 □自行领取 |
备注 |
|
注:为提高办理效率,请您在申请公开信息时,一张申请表仅限申请一件信息,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尽、明确。